法院职工的冤屈找谁来诉?

2013-04-26-08:23[来源:德孝网][作者:管理员][浏览量:1280]

俗话说:安居才能乐业。有一屋可居,才能没有后顾之忧,才能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之中。在房价不断飙升的时候,汉台区法院的广大职工,却从08年至今,只能望房兴叹!

汉台区法院的集资建房,从2008年至今一共缴纳了20多万的房款,很多同志都是借债或者贷款缴纳,可是房子现在迟迟不能交付。每次交钱的时候,院领导都信誓旦旦,声称:只要按时交钱,就承诺马上交房。可是每次交钱之后都石沉大海。试问,如此言而无信的领导,能真正履行为人民服务的承诺吗?如此办事效率低下的领导班子,能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吗?对自己职工的利益都要肆意践踏的法院,能真正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吗?难道分个房子就那么难吗?方案就那么难定吗?要是觉得难定,那我们可以采用其他很多单位的分房的方案:工龄加职务加在汉台法院的院龄,然后排顺序选房,先在职后离、退休职工(因为退休职工已经至少一次享受过单位的福利房了)。单位的集资房貌似比商品房便宜,我们缴纳的房款没有利息,加上房价不断上涨,装修材料、人工成本增加以及货币贬值的因素,还不如当初购买商品房划算。很多同志等着房子养老,等着房子结婚,等着房子改善居住环境,这一等就是五年。先是更换开发商,后又在修建时拖拖拉拉,两座十来层的房子硬是修了三年多,好不容易房子修好了,又在分房方案上迟迟不能统一意见。很多职工找院长询问分房时间,开始时还能受到院长的接待,找得多了,院长干脆闭门谢http://www.zhongguodexiao.com客,躲着不见。每次院里开会研究,院长都是闪烁其词,支支吾吾,一说分房涉及的利益太多,困难太大,又说需要我们理解,需要每个人互相谦让,那么院领导为什么不主动谦让,最后选房呢?让大家高姿态,关键时候领导们怎么没有表现出应有的高姿态?别的单位修房之前就把方案提出来,把房子的单价公布出来,先让大家选楼层、选大小,选的楼层和大小不满意的可以不要,可汉台法院的领导们连基本的常识都没有,到现在楼层没有分、大小没有分,只是一味的通知交钱、交钱、再交钱,每次开发商缺钱了去催院里交钱时,领导没办法了就开一次会许诺交了钱后马上就分房子,大家把钱一交院里,领导就一拖再拖迟迟不肯兑现承诺。他们也不想一想,如果没有我们广大干警的辛勤工作,那每年审结几千件案件的成绩从何而来?我们同样也是普普通通的人,是家庭中的父母、子女,也要为家人的利益着想。而我们和家人的利益就该被肆意践踏吗?每次开会,院领导都要求我们做出让步,这么大一笔钱,让人如何让步?{当然在一个牵涉众多人切身利益的事情上,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,让每一个人都满意,可是至少要考虑到大多数人的利益。你们不能说我们不像其他职工一样去闹,就觉得可以无视我们的诉求吧!我们不是不能闹,更不是不敢闹,只是我们仍希望通过正常的途径表达自己的诉求。而当我们人民法院的法官都不得不用这种“非正常”的途径表达自己的合理要求时,是何其的悲哀,何其的讽刺!而一个法院的领导班子,连单位分房都办的如此狼狈,又有什么能力处理那些真正复杂的社会民生的案件?从院领导迟迟不分房子的态度来看,让人不得不怀疑这里面难道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吗?我们不得而知,可是却不得不让人产生合理怀疑!!!领导们有钱、有房住可以等,但我们就指望着院里的房子来改善居住环境。请法院领导能正视问题,尽快出台公平、合理的分房方案,平息广大干警的怨气、怒气,让我们有一屋可居。(中国德孝网)